組織

什么是 OITAF?

OITAF 为索道行业的国际性组织,于1959 年成立于意大利米兰,其22个成员国遍布世界各地。

OITAF 成立的必要性,是将索道行业的3 个领域,即:

  • 用户即索道公司
  • 索道设备制造商
  • 索道监督机构 (代表国家及用户)

统一到一个组织的领导下,以便共同来解决所出现的问题。

其它所属单位还有,如大学、学院和试验室等从事索道研究与开发的单位,及从事或对索道行业感兴趣的会员。

  • 推动索道经济、技术和法规的发展及索道行业的进步;
  • 开展有助于索道行业发展和进步的研究与试验;
  • 促进在索道领域的国家法规的合理化;
  • 制订国际统一的索道设计,制造,运营, 维护和检验的标准, 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;
  • 召开国际索道大会 (每 6 年一次);
  • 召开每年(不包括O.I.T.A.F国际索道大会年) 的研讨会

会员分为集体会员和单独会员的形式

 

集体会员:

A 型: 对索道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 的国家机关
B 型: 索道企业的国际和国家协会
C 型: 索道制造商的国际和国家协会
D 型: 政府部门的监督机构;

从事索道研究和试验的大学
和公共机构

 

单独会员:

E 型: 从事索道工作的企业
F 型: 从事索道工作的个人

OITAF 的组织机构有4 个部分

全体大会(汇总所有会员的意见)
管理委员会(由全体大会选举18个成员):

执行委员会 -由6个由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会员和秘书处主席组成.
考试委员会 – (5 个由全体大会选举的会员,其中2个作为备 用)
管理委员会由下列会员组成:

  • 6 个A 型代表
    目前有下列国家: 德国, 法国, 意大利, 奥地利,瑞士和西班牙
  • 5 个B 型代表
    目前有下列国家的索道企业协会作为代表:
    德国 (VdS)
    法国 (SNTF)
    意大利 (ANEF)
    奥地利 (WKÖ): 索道专业协会和
    瑞士 (SBS)
  • 2 个C 型代表
    目前有下列国家或国际制造商协会的代表
    IARM: 国际索道制造商协会
    Swissmem: 瑞士机械工业家联合会
  • 2 个D 型代表
    目前有一个大学和一
    个政府部门的监督机构的代表
  • 2 个E 型代表
    目前有2 个单独的索道企业代表
  • 1 个F
    型的个人代表
    管理委员会还可以吸收5 个没有表决权的会员

  1. 领导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
    一般情况下,管理和执行委员会每年各召开两次会议,执行委员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是准备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议题。
   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:

    • 组织每6 年一次的国际索道大会;
    • 管理委员会负责分配各研究委员会,制订索道制造和运营的国际性建议,开展对索道问题的分析和研究;
    • 审批研究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性建议;
    • 组织全体大会 (每3 年一次);
    • 和研究委员会共同组织,每年(除了OITAF 国际索道大会年)召开一次研讨会;
    • 完成所有章程规定的机构事务 (审批决算,工作报告和吸收新的 OITAF 会员等)。
  2. 研究委员会:
    OITAF 的主要工作由研究委员会来完成。研究委员会每年召开一到两次,每次最多两天的会议,主要讨论当前技术、行政、法律和经济方面的问题,并为还没有合适标准的领域制订国际性建议。
    研究委员会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, 就是组织专家突破领域界限进行座谈,讨论共同的问题并进行来自不同地区的经验的交流。在 OITAF 目前有六个研究委 员 会和两个工作 组 定期 举 行会 议 。研究委员会处理目前涉及到索道的技术、行政、法律和经济问题。并由下列研究委 员 会 组 成 :

学术委员会 编号I:索道技术及说明

在第一研究委 员 会中,有两个工作 组 :

  • 工作组:非公共性索道: 货物运输索道和钢索起重机
  • 工作组:非公共缆车:客运缆车 -循环式缆车
  • 学术委员会 编号II:缆索的特性和检验
  • 学术委员 会 编号 III:索道设备的电子装置或者组件
  • 学术委员会 编号 IV:司法,行政,经济和统计事务
  • 第六研究委 员会 VI: 索道和拖 牵式索道的运营合理化
  • 学术委员会 编号VII:环境